财务处关于加快支付2017年结余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唐晓静   点击数:   日期:2018-04-30   字体:【

财务处关于加快支付2017

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单位:

依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的有关要求规定,2017年结余资金需在2018920日之前完成支出(政府采购项目未到期质保金除外),未完成支付的资金财政将一律收回。请各相关资金负责部门根据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未按规定完成所造成的资金损失,学校将对项目负责人追究问责,对被收回项目所需经费不予支持。

 

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