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校内经济政策,依法从事财务会计工作,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决策和认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定学校的收入分配政策和经费分配方案,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
(三)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归集、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活动中的会计信息,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并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资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学校收入,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统筹安排和调度学校各项经费,管好用活各项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负责全校收费和纳税管理工作。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负责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六)负责工资、离退休金的发放工作,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所得税及公积金各种保险的代扣代缴工作。
(七)负责基建财务年终决算和财务分析工作。
(八)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和预测,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情况,为校领导在财经工作方面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参谋。
(九)负责财会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全面提高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政、税收、物价、审计和国家其它财经执法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
(十二)
组织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采购工作;监督指导校内分散采购工作;管理第三方代理机构。
(十三)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预算科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经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部门预算的编制、上报和公开工作;
(三)负责校内经费预算方案的编制、到账资金的确认、经费划拨工作;
(四)负责学校预算调整,经费的内部划转、清收工作;
(五)负责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经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三)负责各类经费统计工作;
(四)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年终决算编制、上报和公开工作;
(五)负责往来款项的清理、催收工作;
(六)负责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核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移交工作;
(八)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做好资金的收付业务、银行对账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经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
(二)负责沟通联络、督查督办等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处室公文处理工作,做好公文的收发、传递、归档,撰写处室文字材料;
(四)负责处室会议和活动保障、办公用品和服务采购、网站信息维护、综合类信息统计上报等运行保障工作;
(五)负责收费项目的申请报批、立项备案等工作;
(六)负责各类收费项目的收取、统计、上缴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各类票据的领购、核销、年审及保管工作;
(八)负责工资薪金发放、社保缴存等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经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拟定学校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三)负责组织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采购工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文件、办理招标项目的网上报审工作、受理或协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质疑和投诉事宜;
(四)负责对校内分散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负责第三方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招标采购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