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部门,总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现学校“十二五”师资培养目标,经过太阳集团积极申请,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支持下,太阳集团自2013年开始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
为加大对太阳集团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富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学、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2013年太阳集团将继续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具体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
1、选派类别: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2、留学国家:教育、科技发达国家
3、留学单位: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二、 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2、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并需经学校(院系、人事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审核和认可。
5、访问学者: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7、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①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②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注:有关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详情请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水平要求》,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9906bf017cb44b7cb9ccf0f29ec693b0.shtml
8、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三、 选派原则
1、原则上应为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优先选派博士立项建设学科和支撑学科的学术骨干,适当兼顾其他学科。
2、重点依托教学、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结合学校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拔。
3、为确保研修质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4、优先选派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
四、选派名额、留学期限
1、选派名额:校本部2人、总医院8名。
2、留学期限:3-12个月。
五、经费安排
选派人员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派出单位按1∶1比例共同承担,全额资助派出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生活费和一次往返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的现行标准执行。
六、选拔与录取
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组织资格初审,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被推荐教师填写《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所在院系主管院长或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院系公章。报名截止日期:9月6日。
2、评审与推荐
学校组织项目评审,对拟选派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拟选派人员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后,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3、录取
学校按照申请受理时间和程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拟派人员的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审核、录取工作,并发放录取材料。
七、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为3月1日-3月20日和9月20日-9月30日。学校统一组织拟选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
八、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派出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游健康证明书》等手续。
2、留学人员派出后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3、人事处与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项目管理,对选派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协助办理派出手续,并对在外研修工作进行跟踪管理。
4、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5、留学人员回校后,须对其出国研修工作进行总结;学校对选派人员的留学成效进行考核评估。
附件1:《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附件2: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3: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太阳集团申请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复函》
人事处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3年9月4日
附件1:
“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013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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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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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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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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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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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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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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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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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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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最高学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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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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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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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研修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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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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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研修大学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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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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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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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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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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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外方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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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计划:(包括:拟留学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进展、拟研修的具体课题及对本地区建设的贡献、拟研修学校在拟研修方向上的研究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申请人在拟研修方向上已取得的研究基础,回国后的后续计划以及申请人拥有的研究条件等。)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请人所在院系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对外合作交流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评审专家意见 |
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注:表中有关栏目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附报材料:个人简历
附件2: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在人事处QQ群共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