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4]006号
各相关部门、总医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遴选2014年“西部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宁教外[2014]18号)精神,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并将推荐人选的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和文件要求的申请材料于4月14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一、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研修子项目”1名:
学校、总医院选1名
二、 “高校英语教师研修子项目”2名
学校2名
三、 “高校专业课教师研修子项目”2名
学校2名
四、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15名
学校5名、总医院10名
附:宁教外[2014]18号文件
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人事处
2014年2月21日
附件: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遴选2014年
“西部项目”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相关要求,2014年我区拟选派70人左右西部项目留学人员赴国外学习。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及选派对象
1、根据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重点选派人文社会科学类、工程与信息科学、水利、制造与材料科学、农业与生物科学、医学药学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等学科。
2、选派对象为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科研、技术、管理等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人数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3-12个月,选派人数30人左右;
2、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选派人数4人左右;
3、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赴英国里丁大学留学,留学期限3个月(经费按6个月核算),选派人数15人左右;
4、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留学,留学期限3个月(经费按6个月核算),选派人数3人左右。
5、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赴英国阿伯丁大学留学,留学期限6个月(经费按9个月核算),选派人数8人左右。
6、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留学,留学期限6个月(经费按9个月核算),选派人数5人左右。
7、阿语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选派人数6人左右;
8、阿语复合型人才出国研修(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12个月,选派人数5人左右。
高校语言类教师除申报“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如拟申请以自行联系方式派出的,须提交国外邀请函或意向接收函方可申报。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符合各类别项目选拔要求的具体条件;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西部项目资助范围不包括境内其他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二)各申请类别具体条件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对所从事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科研水平及专业能力,工作表现突出,出国学习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国内基础,回国后能继续在本工作领域发挥骨干作用。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1964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鼓励和支持与国外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有合作科研项目的我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医疗机构的科研团队推荐成员以“成组配套”方式,作为访学和短期工作分组或分批派出(申报要求详见附件4)。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
1974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1959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②两江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④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3、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申请人应为各级教育部门中学英语教研员或中学骨干英语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
1969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大学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具有5年以上英语教学工作经验,回国后将继续从事中学英语教学工作并能承担起各市县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工作。
4、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子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尚未公布此项目申请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报名前咨询教育厅。
5、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申请人应为各高校英语骨干教师及相关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
1969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
6、高校专业课教师研修子项目:留学国别为美国,申请人应为各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以下学科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含药学)、管理学、海洋科学、国际关系学、英语。申报时年龄在45以下(
1969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
7、阿语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申请人应为各高校、中等学校阿语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
1969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
8、阿语复合型人才出国研修子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及工作能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1964年
4月
20日
以后出生)。
(三)邀请函及外语条件说明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申请其他子项目无需提供邀请函。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无需提供邀请函。邀请函应明确: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外语条件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可在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所要求的条件。未达到外语水平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属单位重点推荐人员,且有一定外语基础的也可申报,但录取后须参加由教育部安排的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语种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后方予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选拔办法
1、选拔方式:选拔工作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申请人须由单位推荐,网上报名后,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联合面试复审后确定录取。
2、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人应于
2014年
4月
6日
至
4月
20日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于
4月
20日
前提交至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
3、申请材料:请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详见附件3)准备四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分别用小长尾夹夹好)。
五、评审和录取办法
该项目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初审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自治区教育厅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8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
六、经费与派出管理
(一)经费管理
1、西部项目录取的出国留学人员,所需费用60%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承担,20%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另外20%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单位承担部分严禁向留学人员摊派,并在推荐人员录取后及时将单位配套经费划拨自治区教育厅账户。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地方配套总经费的5%)由自治区财政承担。
2、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西部项目被录取人员各单位配套经费核算办法采取如下公式计算:
(13.8万元÷12个月×录取总月数+1.8万元×录取总人数)×20%
(二)派出管理
1、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规定,项目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与自治区教育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留学协议,并按规定由本人交纳出国留学抵押金。派出人员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也可与派出人员签订留学协议,明确规定留学期间工资待遇以及留学后在单位工作期限等。
2、录取人员对外联系分自行联系、统一联系派出两种。其中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高级研究学者需自行联系国外研修单位;中学英语教师、高校英语教师、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按项目要求由留学基金委统一联系国外留学单位;阿语骨干教师及阿语复合型人才出国研修人员由教育厅统一联系国外留学单位。
3、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不再更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办理派出手续的信息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国家公派留学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紧跟国际前沿科学,缩短与发达国家经济和技术差距和开展国际教育交流的重要渠道。“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实施,对落实“科教兴宁”、“人才强区”和促进两区建设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教学、科研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划,认真做好项目的宣传和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利用国家公派留学渠道加快教学改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我区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
有关西部项目及各子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文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自治区教育厅公派留学受理机构为外事处。
联系人:梁彩梅 联系电话:0951-6023073
附件:1、2014年西部项目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4年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及专业方向
3、2014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4、西部项目申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4
年1
月27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4
年2
月8
日
印发
附件1:略
附件2:
2014年“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及专业方向
为进一步明确“西部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研究学者选拔的针对性,提高派出效益,服务自治区“两区”建设,现就2014年“西部项目”重点支持学科及专业方向公布如下: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
1、宁夏“向西开放”、“两区”建设战略实施研究。
2、宁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3、阿拉伯国家研究。
4、宁夏人口与环境协调、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5、教育、法学、经济学等基础社会科学研究。
二、工程与信息科学
1、科技创新自主能力提高过程中的工业、农业生产及城市建设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2、工程材料、生物制药、农业增收、化工原料等交叉学科研究。
3、有色金属、工程材料的耐久性、物电性、结构性的仿真学计算研究。
4、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系统管理方法与关键技术研究。
5、计算机控制技术在工、农业中的综合开发应用研究。
6、机械加工技术、一体化技术、光电效应技术的应用及开发研究。
7、煤、天然气、煤矸石化学深加工的途径与方法研究。
8、功能材料的制备及在化学与化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学品中的应用基础研究。
三、水利、制造与材料科学
1、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水技术示范。
2、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制造。
3、高性能数控机床和大型机械设备制造。
4、风电、太阳能设备制造。
5、煤炭、稀有金属、多晶硅、铝产业开发。
6、高性能功能材料、超细材料、新型材料与复合材料的制备工艺与应用基础研究。
四、农业与生物科学
1、中部干旱地区种植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高产优质高效农作物和果树(葡萄、枸杞、红枣、马铃薯等)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途径、方法等的应用基础研究。
3、高效、优质设施农业中无公害化生产与节能的方法与理论。
4、清真特色牛羊肉品质资源及品质改良研究,农、畜、土、特产品贮藏加工研究。
5、温室综合效应、农业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问题研究。
6、农资产品(包括化肥、农药等)质量检验的新技术。
7、宁夏特色植物资源、道地中药材的保护、利用与开发研究。
五、医学药学科学
1、严重危害宁夏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生机理、早期诊断、预防和治疗等研究。
2、营养与健康、环境与健康等相关的新理论、新途径和新方法等研究;
3、探索环境、遗传与社会心理因素对重要疾病发生发展的机理研究,进行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治研究。
4、宁夏特色中草药的药理学作用及机理研究。
5、中、西药新剂型开发研究。
七、资源与环境科学
1、区域自主创新发展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关键问题的理论与技术研究。
2、风沙区植被恢复、半荒漠草地与绿洲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3、城市建设地下水环境、退耕还林(草)后生态恢复机理的定量研究、生态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
4、新型生物杀虫剂、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相关问题的应用研究。
5、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
附件3:
2014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材料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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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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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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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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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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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及应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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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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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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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四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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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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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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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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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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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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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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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四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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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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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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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及导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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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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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获奖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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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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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无 可 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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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语水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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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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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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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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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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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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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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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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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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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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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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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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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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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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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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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以上顺序准备4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应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下载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
情况可不填。特别需要注意:外语程度的填报信息直接关系到录取后
的培训安排,需据实填写,并附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应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组长、成员及分工介绍、与国外单位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邀请函及导师简介。
4.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此处所提供材料须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6. 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7、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网报时应将此几份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8、外方合作者简历(国外导师)
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不超过一页。须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请勿将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放入申请材料(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在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一寸照片。
2.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四套,分别用长尾夹夹好,无须装订。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3. 申请人应及时将四套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至教育厅外事处。
4.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四套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提交。
附件4:
西部项目申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
“成组配套”是指将一组目标一致、计划统一、分工明确的留学人员,以“项目组”的形式,共同派赴国外进行某项综合课题研究的一种方式。“项目组”应有相同或相似专业的成员组成,并且留学目标或研究课题一致,在外留学期间及回国后均有条件共同开展工作。同时,应是与自治区发展紧密结合的,急需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团队。
西部项目人员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是指针对地方特色专业及人才培养急需,由各地组织有关单位结合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有针对性、成建制地选派3—5名本项目人员组成科研小组,利用校际(单位间)科研合作渠道、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赴国外进行3—12个月的专题合作研究,达到促进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目的。对于申请成组配套派出的,基金委将组织专家以评“课题组”的方式,确定该课题组的录取资格。
一、资助范围
与我区2014“西部项目”重点资助学科和专业方向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成员的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和2014年“西部项目”访问学者申请条件。
2、项目组成员应为3—5人,由项目组组长及成员组成,组长应有高级技术职称,除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全面负责项目组在国外的研究工作。项目组成员应分工明确,对各自在项目组中承担的研究工作负责。
3、项目组人员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要求。除组长以外的个别成员外语水平未达标,但日常生活交流无障碍且不影响与项目组其他成员共同开展工作,经专家评审,可予直接派出。
4、项目组成员在申请时须提交外方合作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四、申请材料
见附件3。
五、评审和录取
申请人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组”的录取资格,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
六、派出及其他
1、项目组人员的派出手续以及国外管理办法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同类留学人员相同。
2、项目鉴定和发表论文时,应注明“本研究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