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4]039号
各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自治区“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宣发〔2014〕8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并于6月30日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见文件)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通知及附件已上传至人事处QQ群。
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人事处
2014年6月23日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
文件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宁宣发〔2014〕89号
关于做好自治区“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五市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自治区有关高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加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有关安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品德能力、社会贡献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业绩突出、社会公认、业内认可的原则。
(三)坚持向基层和科研生产一线、关键岗位、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人数
(一)选拔对象: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界一线工作的专家、学者和作家、艺术家以及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主要从区直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各市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和区属文化企业在职人员中遴选。
(二)选拔人数:20-25名。
(三)推荐人数:各单位根据各自专业领域确定推荐人选类别,原则上一个单位(市)每个类别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推荐总人数不超过5人。
三、人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是本行业、本单位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一定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三)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被评为或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其中,45周岁以下的要占一定比例。
此前参加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可继续参加此次“四个一批”人才评选。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选拔。
四、人选业绩成果条件
(一)理论人才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2.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级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
(3)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对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4)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干部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
(二)新闻人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新闻理论和专业素养,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新闻或相关业务奖项,有一定的知名度,受到群众欢迎。
2.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常采写本单位重要稿件,发表过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作品;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新闻价值判断力,在专业报道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
(2)负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能力。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负责编辑制作的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贴近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
(3)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已形成较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三)出版人才条件
1.具有较高的出版理论和专业知识素养,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有一定知名度。
2.在编辑、印刷、复制、发行和管理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熟悉出版发行领域情况,对行业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重科学管理,勇于开拓创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取得显著成绩,为同行所公认。
(2)具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发的图书、期刊或音像、电子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过省部级出版奖项。
(3)具有较高的印刷、复制工艺水平。在采用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提高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文学艺术(含文博)人才条件
1.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项,有较高知名度。
2.在表演艺术、美术、文学创作、文艺评论、文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是艺术院团的拔尖人才。
(2)是国家保护、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文艺的拔尖人才。
(3)在一些有影响的作品中担任过主要的创作、导演、表演工作,或举办过全区性个人作品展览、演出。
(4)创作发表过有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
(5)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积极主要的影响。
(6)在文物研究、鉴定、保护领域和展览、展示行业,学有造诣或做出过重大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五)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在本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
2.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在文化产业领域经营管理有方,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经营管理业绩比较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专门技术人才条件
1.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动漫制作)等领域从事技术管理、新技术应用推广、文化领域核心技术主要研发等工作。
2.在以上领域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宣传文化工作,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应用能力或管理能力。
(2)主持或参与推出的文化产品、文化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
五、选拔程序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办法》(宁党办〔2010〕78号)规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申报。
(一)个人申报。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及时公布推荐选拔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
(二)部门(单位)推荐。推荐单位要按照选拔原则和条件进行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业绩、成果和贡献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写出评价意见,经单位党委会议研究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五市党委宣传部负责属地各单位人选推荐工作,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单位和文化企业人选的推荐工作。
(三)专家评审。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社厅抽取专家学者,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成就评价,按照相关标准和条件进行筛选,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四)审查评选。自治区文化名家和重大文化精品创作工程协调小组对专家评审确定的人选进行审核。
(五)社会公示。对审核后的候选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确定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并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奖励。对未当选人员,将根据业绩成果和专业分类,确定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四个一批”后备人才加强培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四个一批”人才选拔作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人员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程序,切实把素质好、能力强、贡献大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尤其是要加强学术道德和个人品德的考察,确保选拔出的人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引领性。
(三)尽快部署,按时申报。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15日。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尽快部署,抓紧上报,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呈报材料主要有:
1.《自治区“四个一批”推荐人选申报表》一份(A4纸双面打印,一式9份)。内容主要包括人选推荐情况、评议情况等。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自治区“四个一批”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A4纸一式9份)。
3.《自治区“四个一批”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A4纸一式一份)
4.佐证材料(A4纸一式一份)。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要著作封面、版权页,论文及发表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经推荐单位审核,核实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张春华 田瑾
联系电话:0951-6669524 6669528
电子邮箱:nxxcbgbc@163.com
附件:1. 《自治区“四个一批”推荐人选申报表》
2. 《自治区“四个一批”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
3. 《自治区“四个一批”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