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日期:2014-06-23   字体:【

宁医人字[2014]038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人才工作,扩大太阳集团与国内外专家的合作交流,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215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继续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拟聘任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为“自治区特聘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学校范围内各学科领域柔性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专家。

二、聘用程序

    “自治区特聘专家”由引进各部门推荐,经学校同意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优惠政策

    “自治区特聘专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聘书,聘期内由自治区财政按规定引进单位经费资助。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的专家须在专业领域有突出科研和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较高声誉,与引进单位已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有固定的合作项目。

(二)推荐的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特别急需紧缺的可放宽到副高级职称。推荐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专家不超过一名。

(三)各部门将填写2014年“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表,于7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951-6980030

    电子邮箱:nyrsc@163.com

 附件:2014年“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表

 

 

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人事处

                           2014619

 

 

附件:

 2014年“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表

 

推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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