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锦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宁医人字[2014]058号
各部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贺锦等四位同志已达到退休年龄,请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携带2张2寸彩色照片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
学校对贺锦、于澍、鹿琳、袁金城四位同志多年来对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个人简历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职务 |
职称 |
退休时间 |
贺锦 |
女 |
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
正处级调研员 |
|
12月31日 |
于澍 |
女 |
图书馆 |
|
馆员 |
12月31日 |
鹿琳 |
女 |
图书馆 |
|
馆员 |
12月31日 |
袁金城 |
男 |
实验室与装备服务中心 |
|
高级工 |
12月31日 |
[SJ][SJ][SJ][SJ][SJ][SJ][SJ][SJ] 人事处
[SJ]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