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延玲同志退休的通知
宁医人字[2014]058号
各部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林延玲同志已达到退休年龄,请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携带2张2寸彩色照片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学校对林延玲同志多年来对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林延玲,女,副主任护师,后勤管理处工作。
人事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