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5]017号
各教学、科研部门:
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校教师的职业能力,激发高校教师的创造活力,提高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于2015年起实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项目,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包括:特聘教授岗位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
二、项目内容
(一)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每年设置20个自治区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引进区内外知名学者、行业企业专家到我区高校任教,主要开展专业教学、科学研究和合作交流,提升我区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水平。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每年资助70名左右的青年骨干教师(其中20人纳入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赴国内高水平大学访学研修,访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
(三)“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每年选派100名左右高校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实践锻炼,提升专业主干课程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实践能力。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
1.特聘教授。
申报条件:从事教学科研或企业技术研发等一线工作,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区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任职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领域学术威望教高;在行业企业任职的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长期从事本行业专业管理、科技研发等工作,能够较好的结合专业经验胜任专业主干课程的授课并参与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要求所聘人选不得是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分配名额: 3个
遴选程序: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需求,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特聘教授岗位、拟定岗位工作计划,学校根据推荐人选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选,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申报条件: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含3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教育部计划的,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人厅[2004]8号)公布的申报条件。
分配名额:教育部计划2人、自治区计划4人
遴选程序:各部门组织教师申报并初步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申请材料。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学校组织申报时应要求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自治区计划的请在“宁夏高等教育”平台(网址:http://gjpt.nxedu.gov.cn)下载接收高校和专业、导师参考名录。申报教育部计划的请登陆教育部查询平台(网址: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查询接收高校和专业、导师信息。学校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将推荐材料发送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并通知申请人登录网站申报。武汉中心审核后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向各接收学校提交申请者志愿。接收学校确定录取人员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双师型”实践锻炼教师。
申报条件:在学校从事专业课教学3年(含3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较强但缺乏实践经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分配名额:15名
遴选程序:各部门组织教师申报(申报人员需先行联系实践锻炼单位并签订接收协议)并初步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申请材料,学校根据申报人员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二)经费支持。
1.特聘教授按照每个岗位10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特聘教授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学校补充。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访学期间的学费、研究经费和往返旅费、生活费、通讯费补贴等。其中教育部项目入选者可获得教育部0.8万元学费支持,自治区教育厅补足剩余2.2万元。
3.“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按照每人0.6万元的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经费和交通、食宿、通讯费补贴等。
(三)项目管理。
1.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受聘教授需按照岗位工作要求负责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参与学科或教学团队建设等。特聘教授管理考核由设岗学校实施,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对未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的特聘教授,按照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考核管理由学校实施,派出前学校与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访学结束后选派人员需提交访学总结和导师鉴定等材料。
3.“双师型”实践锻炼教师考核管理由学校实施,学校与选派人员签订“实践锻炼目标考核责任书”,锻炼结束后选派人员根据目标考核责任书提交实践锻炼总结和学习报告,经学校审核达到锻炼目标的核发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和推荐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各一份。
2.有关申请表格:
(1)特聘教授:特聘教授岗位设置论证材料、岗位工作计划一份,拟聘人员学术背景材料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和近年来学术研究及成果等。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纳入教育部计划的按照教育部表格填写)一式三份。
(3)“双师型”实践锻炼教师:“自治区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员和实践锻炼单位签订的接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各类项目申报所需申请表、汇总表等请从宁夏教育厅官网(网址:www.nxedu.gov.cn)下载。
五、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1.按教育要求,2015年教育部国内访学项目申请人只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电子版,不需要登录系统,不需要在系统中填写信息。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2.其它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在本部门广泛宣传,组织相关人员积极申报各类项目,并按时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0951-6880569。
[SJ][SJ][SJ][SJ][SJ][SJ][SJ][SJ] [SJ] 人事处
[SJ][SJ][SJ][SJ][SJ][SJ][SJ][SJ]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