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医研究院教师资格体检须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日期:2015-04-16   字体:【

各大院校、各位师生您们好:

为了保证教师资格体检工作有序及体检结果的准确性,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自行下载“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体检表需填本人基本信息,体检表上注明本人手机号码,便于通知复查。

[SJ]  2、体检人员先到新住院部大厅交费。

[SJ]  3、体检前三天不吃油腻、喝酒等;体检前一晚十点后不能吃饭、喝水,早晨空腹采血;

4、妊娠期不予胸透,须带可证明妊娠的相关检查结果(如B超、尿检等资料);

5、女性经期需在尿检单右上角注明“经期”;

6、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替检者,我院将取消该体检者体检资格并上报教育厅。

7、体检结束后切记体检表右上角体检编号,取结果时须报号领取体检结果。

8、必须将体检表交予我院交表处,医疗组签注体检结果意见。

9、体检费220//人。

1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时间:由各学校负责人与医院联系,预约体检时间。

有上述各类情况者,必须将您的问题及时与我们登记处及您的导医护士沟通,谢谢您的配合!

      体检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北京西路11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

         坐:105路、106路、17路到中医研究院站下车即到。

预约咨询联系电话:0951-5600532

任主任:13139595635贺护士长159陈晓娇13895387594

 

[SJ][SJ][SJ][SJ][SJ][SJ][SJ]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SJ][SJ][SJ][SJ][SJ]     2015年4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