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2015年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申报晋升职称材料的同时,仍按往年要求填写《继续教育考核表》、报送继续教育审验材料,须完成以下规定的继续教育:
一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验近5年(2010-2014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须累计达到360学时,其中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和《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建设与创新》(或《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读本》)等4门公需课的学习。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验近4年(2011-2014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须累计达到288学时,其中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和《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建设与创新》(或《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读本》)等4门公需课的学习。
三、 公需课每个课程按照30学时计算。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内容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学习与所从事专业有关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的内容。
四、
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