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1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根据申报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5年4月25日前报人事处。
附件:宁人社函[2015]123号
[SJ][SJ][SJ][SJ][SJ][SJ][SJ][SJ][SJ][SJ][SJ] 人事处
[SJ][SJ][SJ][SJ][SJ][SJ][SJ][SJ][SJ][SJ][SJ] 2015年3月24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申报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
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5]123号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各项目单位:
为激励外国专家和国外友人更好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暂行规定》(宁政发〔2003〕128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5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外专发〔2015〕39号),现就申报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部门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各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
1.近年来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拥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声誉和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外籍专家、民间友好人士(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内)。
2.为促进我区对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组织代表。
3.已获“六盘山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二)中国政府“友谊奖”
1.历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获得者。
2.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申请表》(附件1)一份,或《中国政府“友谊奖”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聘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表可从宁夏外专局网站(http://ningxia.caiep.org)下载。
(二)反映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宁后解决问题等内容的补充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外国专家护照扫描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电子版。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的外国专家成绩和贡献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二)对往年申报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或中国政府“友谊奖”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再次申报时须在申报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外国专家配偶或亲属曾获以上奖项的,也须在表中注明。
(三)申请表中除有关意见的部分之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自治区外国专家局。
五、评选结果公布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组织“六盘山友谊奖”评审委员会,审议评估申报材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拟获奖人选,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通知各申报单位,并通过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宁夏外国专家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有关颁奖活动的安排另行通知。
中国政府“友谊奖”候选人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审议,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获奖结果及颁奖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六、宣传报道
获奖结果及颁奖活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不宜对外宣传的外国专家,请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
联 系 人:黄 莹
联系电话:(0951)5099089 5099013(传真)
电子邮箱:hy2001abc@163.com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1206室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申请表
2.中国政府“友谊奖”申请表
3.2010年、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获奖外国专家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17日
关于申报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六盘山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的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