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小明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日期:2015-09-07   字体:【

关于何小明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宁医人字[2015]027

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何小明同志自2015831日退休,刘泽钧、陈燕等2位同志于2015930日起退休,请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携带22寸彩色照片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

学校对何小明、刘泽钧、陈燕等3位同志多年来对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职称

何小明

后勤管理处

不具备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刘泽钧

后勤管理处

技师

 

中医学院

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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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