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申报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和推荐自治区特聘专家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日期:2015-07-17   字体:【

宁医人字[2015]025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太阳集团人才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申报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和推荐自治区特聘专家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305号)精神,现就申报2015年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和推荐“自治区特聘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校内各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对已建立院士工作站的专业学科原则上不再重复建立。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学科领域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工作,按照自治区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及特聘专家推荐要求,指导本部门做好书面申报材料。

(二)推荐的专家须为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及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申报推荐材料以书面正式文件上报(附电子版),截止日期为2015724日。

三、其他事项

自治区政府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及新聘任的“自治区特聘专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党发〔200947号)有关规定,给予资金资助。《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9516980030

电子邮箱:nyrsc@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doc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doc

附件3.2015年自治区特聘专家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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