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5]044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企事业单位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的规定》(宁职改办[1991]8号)及自治区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核定职范围
2015年12月1日前进校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未评定过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 考核定职条件
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可定职“中级”职务。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定职“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定职“助师级”职务。
三、 考核定职程序
(一) 符合定职条件的人员通过“人事管理系统”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申报表》一式3份。专兼职教师填写(高教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非高教版);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职称证书打印名册》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电子版);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信息总表》(电子版);
6. 2000字以上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
7.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以上表格请在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 部门考核
各用人部门根据考核定职条件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在《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考核定职申报表》中签署意见。(注:高教系列指导教师意见由专兼职教师进校后确定的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单位意见由所在系、教研室签署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学院、部签署意见。其它系列单位意见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主管部门由人事处签署意见)
(三)学校认定
人事处结合各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 材料上报时间
申请考核定职的人员请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过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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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人事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