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惠宁同志退休的通知
宁医人字[2015]043号
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朱惠宁同志自2015年12月31日退休,请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携带2张2寸彩色照片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
学校对朱惠宁同志多年来对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职称
朱惠宁
女
后勤管理处
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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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