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日期:2015-12-01   字体:【

宁医人字[2015]041

各相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宁教函[2015]172号)精神,现将有关项目执行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情况

(一)[SJ]  特聘教授岗位(3个),每个岗位资助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特聘教授的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

设岗专业

拟聘人选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工作单位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毒理学

周志俊

博士研究生

教授

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生药学

陈道峰

博士研究生

教授

复旦大学药学院

病原微生物学与免疫学

孙建民

博士研究生

助理研究员

瑞典隆德大学实验医学系肿瘤转化研究中心

(二)[SJ]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1名),资助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访学期间的学费、研究经费和往返旅费、生活费、通讯费补贴等: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录取学校

录取专业

导师

备注

苏蕊

硕士研究生

讲师

上海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学

缪佳

教育部计划

(三)[SJ]  “双师型”实践锻炼老师(4名),资助经费每人0.6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经费和交通、住宿、通讯费补贴等: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职称

从事专业

接收单位

邱红燕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发选

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亚娟

博士研究生

讲师

环境卫生学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永红

博士研究生

讲师

分析化学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项目管理

(一)特聘教授岗位。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受聘教授需按照岗位工作要求负责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参与学科、教学团队建设和科学研究等。特聘教授岗位项目管理和考核由设岗学院实施,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学院要与特聘教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聘任期满对特聘教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将岗位聘用协议及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对未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的特聘教授,按照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

(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访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考核管理由学校实施,派出前学校与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访学结束后选派人员需提交访学总结和导师鉴定等材料。

(三)“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双师型”实践锻炼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双师型”实践锻炼教师考核管理由所在学院实施,学院与选派人员签订“实践锻炼目标考核责任书”,锻炼结束后选派人员根据目标考核责任书提交实践锻炼总结和学习报告,报学校人事处审核达到锻炼目标的核发补助经费。

三、其它

1.特聘教授岗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双师型”实践锻炼教师的项目执行时间均从20159月至20168月。各相关学院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项目实施,年底人事处将对各类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项目资助经费不足的情况,各学院可根据需要向学校提出补充资助经费的申请,学校将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充。

 [SJ][SJ]   人事处

[SJ][SJ][SJ][SJ][SJ][SJ][SJ][SJ]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