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小明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宁医人字[2015]033号
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小明、赵天春2位同志自2015年10月31日退休,请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携带2张2寸彩色照片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退休手续。
学校对严小明、赵天春2位同志多年来对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附: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职务 |
职称 |
严小明 |
男 |
财务处 |
正科级待遇 |
助理会计师 |
赵天春 |
男 |
保卫处 |
|
高级政工师 |
[SJ][SJ]
[SJ][SJ][SJ][SJ][SJ][SJ][SJ][SJ]
人事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