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日期:2016-06-08   字体:【

宁医人字[2016]031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深化合作,健全产学研协同培养人才机制,现就2016年度 “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宁夏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以提高青年教师“双师双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2016年拟在高校遴选70名左右专业主干课程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实践锻炼,各高校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项目管理

(一)申报条件:从事专业课教学3年(含3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较强但缺乏实践经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遴选程序: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申报人员需先行联系实践锻炼单位并签订接收协议)并初步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申请材料

(三)资助经费: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按照每人0.6万元的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经费、意外保险和交通、食宿、通讯费补贴等。

(四)考核管理: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入选教师考核管理由所在单位实施,派出单位需和选派人员签订“实践锻炼目标考核责任书”,锻炼结束后选派人员根据目标考核责任书提交实践锻炼总结和实践单位考核意见,经学校审核达到锻炼目标的予以核报经费。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实施项目计划。项目遴选过程中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务求将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教师选拔出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履行管理和考核职责,及时了解掌握互聘工作落实情况和青年教师学习研修的情况,督促教师按照合同和考核目标责任书高质量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各单位每年要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材料报送

1.单位推荐报告和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申请材料:“自治区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员和实践锻炼单位签订的接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项目申报所需推荐汇总表、“自治区高等学校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请从宁夏教育厅官网(网址:http://www.nxedu.gov.cn)下载。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6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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