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7]022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7]8号)精神,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分配名额
教育部计划:3名
自治区计划:6名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教学任务、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
二、 访学期限
访学期限一般为12个月。
三、 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教育部计划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3.自治区计划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 遴选程序:
1. 信息发布(4月10日—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教育部计划导师信息库、推荐申请表等信息和表格。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xeduyun.com)—高等教育栏内发布自治区计划接收高校和导师信息库、推荐申请表等信息和表格。
2.组织申报(4月11日—17日):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并初步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申请材料。为提高录取率,选派单位组织申报时应要求申请者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推荐遴选(4月20日—30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4.终审公布(5月3日—14日):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5.志愿投递(5月15日—20日):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访学志愿,将推荐材料投递到各接受学校。
6.录取调剂(5月21日—6月10日):接受学校确定录取人员(未录取材料由接受学校返回武汉中心后,可根据申请者志愿进行二次调剂)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录取公布(6月11日—3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武汉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8.报到注册(9月15日—10月30日):访问学者报到并注册,接受学校将注册信息向武汉中心备案,武汉中心反馈注册信息至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
五、 经费支持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师访学期间的学费、研究经费和往返旅费、生活费、通讯费补贴等。其中教育部计划入选者可获得教育部0.8万元学费支持,自治区教育厅补足剩余的2.2万元。
六、 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7年4月17日前完成遴选推荐,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1.单位推荐报告和推荐汇总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各1份。
2.申请表格各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其中申报自治区计划的个人填写“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推荐单位填写“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申报教育部计划的个人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推荐单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七、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学校出台的《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广大青年教师申报。遴选推荐过程中要严肃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务求将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教师选拔出来,培养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为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考核管理由各单位实施,各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切实履行管理和考核职责。派出前与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人员派出后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青年教师学习研修的情况,督促教师按照合同和考核目标责任书高质量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访学结束后选派人员需提交访学总结和导师鉴定等材料。
附件:1.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2.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4.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5.武汉大学2017年接受计划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