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六盘山区域药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管理,保证重点实验室的高效运行,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实验室是依托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建设,挂靠药学院。
第三条 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 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及硕、博士研究生,在科学技术的前沿开展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学研究人才。
第五条 实验室的发展目标: 建成药用资源领域代表国家水平的科研基地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优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第六条 实验室名称:
中文名称:“六盘山区域药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英文名称:Key Laboratory of Protection,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Medicinal Resources in Liupanshan Area(Ningxia Medical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实验室副主任分管相应工作,主任不在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主持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本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第九条 实验室实行室务会制度,通过室务会制定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决策实验室日常管理中的各项事宜。由实验室主任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实验室行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实验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例会每季度一次,遇有紧急事件可临时调整。
第十条 实验室下设研究室、实验室科研平台和办公室。
第十一条 实验室下设研究室,各研究室分别设主任1名,负责本研究室研究团队的建设,组织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协调研究室各项业务的开展,并参与实验室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十二条 实验室科研平台设主任1名,负责平台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高效运转,并参与实验室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十三条 实验室办公室行政秘书1名。负责处理实验室的日常行政以及科研事务的开展,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十四条 实验室实行监督机制,由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实验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年终由实验室主任汇报本年度实验室的发展状况和下年度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按教育部要求编发年报,总结一年的工作。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科研人员包括固定科研人员和流动科研人员,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指论文署名为本实验室,科研项目与经费进入实验室,且长期在实验室工作的本校科研人员。固定科研人员享受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办公空间等的优惠待遇。流动科研人员指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开展合作研究的国内外专家、学者以及博士后等人员,其部分经费进入实验室,部分时间在实验室工作,并部分享受仪器使用优惠政策。鼓励流动科研人员发表论文时双重署名。
第十六条 实验技术人员为实验室科研平台的主要成员。
第十七条 管理人员为实验室日常行政工作主要承担者,由实验室主任择优推荐,设为科技管理岗。
第四章 科研管理
第十八条 科研人员要积极承担国家、省、部门以及企业多个渠道的科研项目,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努力培养高层次人才,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多做贡献。
第十九条 实验室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学术交流与学术会议管理等,并围绕中心任务开展规范、高效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实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分等级对署名为本实验室的学术论文和获奖成果进行奖励,以鼓励实验室各类人员多出成果,注重产出标志性成果。
第五章经费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的经费来源:
1.各级政府资助的科研基金;
2.各级政府给予的扶持经费;
3.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的运行费;
4.国家立项建设提供的奖励和补偿经费;
5.企业提供的产品研究开发费和技术服务费;
6.企业每年提供的运行管理费;
7.实验室成果转化提成经费;
8.实验室研发的产品企业投产后反馈投入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经费;
9.国内外单位、团体及个人的资助和捐赠费;
10.国际合作基金;
11.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各类经费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可委托有关人员分管各类经费,分管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室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多渠道筹集实验室运行、开放和发展资金;合理编制各类经费的预算,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如实反映实验室财务状况;防止实验室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各类经费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分类建账、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办理财务手续。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各项来源的科研基金必须按有关要求和预算严格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实验室的运行费用和科技开发的收入,严格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建设费要严格进行方案论证审定,并要按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要适应实验室新机制要求,对于不利于科技创新的管理规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一律改掉。
第六章 对外开放与交流
第二十七条 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受理国内外在药用资源开发利用有创新思想的科研工作者的课题申请。开放基金项目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每年一次。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署名应为六盘山区域药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并在致谢中标明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第二十八条 开放课题按课题单独建账,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按预算安排使用。实验室对开放课题进行定期检查,课题完成后要及时决算。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实验室有权缓拨、减拨或停拨资助经费。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不定期邀请著名学者作专题报告,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吸引国内外著名专家到实验室做客座研究人员。
第七章成果归属与实施
第三十条 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归主要贡献者所在单位和个人所有,其他合作单位,可根据项目完成过程中技术参与的程度,人才、资金等投入情况按以下几种情况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约定成果分配比例。
1.企业提出的研究项目,经实验室审定立项后,可以采用合作研究和委托研究两种方式在实验室内部招标分配研究任务,其效益分配比例如下。
(1)合作研究项目:按投入多少和研究贡献大小约定分配比例,一般生产企业占70 % ,实验室占30 %。如果企业投入很大,研究难度不大,需要投入研究的时间不长,可以适当提高生产企业分配比例;反之如果企业投入不太大,研究技术难度很大,技术创新性较强,可以适当提高实验室的分配比例。
(2)委托研究项目,成果归委托方所有,研究方不参与成果分配,但委托方应按实验室的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向实验室支付一定技术服务费。
2.实验室研究单位自主研究开发的成果可以采用一次性转让、转让加提成或技术入股等三种不同方式与企业合作,其效益分配比例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实验室内部企业,同是内部企业者,优先转让给生产条件好、投资多的企业。
3.实验室所有研究开发的产品,投产获得效益方都应按一定比例反馈投入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对研究者应按实验室的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盘山区域药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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