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3〕035号
各单位:
根据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推荐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的专家学者;各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与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工作的专家型领导干部(含已退休但本人愿意承担评审鉴定工作的)。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进行推荐,不限人数。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或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3.专业技术岗位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取得过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相关成果奖励的,条件可适当降低;
4.行政事业单位人选原则上应具有正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提出的政策建议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纳,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有重要贡献的,条件可适当降低;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能认真履行评审、咨询、评价等工作职责。
三、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受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委托,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参与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智库课题的立项评审、结题验收、决策咨询等工作。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专家本人填写《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2),由各单位对推荐人选组织院内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填写《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会议纪要一并报送学校科技处。推荐材料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行报送,其中纸质材料需填写完整、信息真实,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曹媛
联系电话:0951-6980057
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科技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