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2021]012号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卫生健康系统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卫办发〔2021〕36号),2021年度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以解决全区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和诊疗等问题的应用研究。
2.重点项目。围绕“健康宁夏”建设实际,重点解决疾病诊疗及防治环节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鼓励多学科联合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暂不列入。
二、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人限报一项。
2.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课题研究经费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资助为主,(一般项目资助0.5-1.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0-5.0万元),鼓励项目申报者所在单位予以一定资金支持并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由出资单位盖章。
3.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市级卫生健康委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证明。
4.申请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审查意见。
5.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有资质的实验动物中心合格证明。
6.已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7.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太阳集团不超过15项。各单位所申报的科研课题中应鼓励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人员积极申报,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的人员作为课题第一负责人申报课题数量不少于申报限额的50%。
三、研究期限
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一至两年,研究时间从立项下文之日算起。如有特殊原因确系不能按时结题的,须提前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提出延期申请。
四、申报材料
1.上交材料: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课题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科技查新报告,涉及病原微生物检测、诊断等科学研究需提供市级卫生局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P2)证明,涉及实验动物需提供自治区科技厅出具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需提供伦理审查申请表及审议意见,学校将统一组织伦理审查。所有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单位汇总排序后填写《2019年度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8日前递交科技处。
电 话:0951-6980063 0951-6980057
邮 箱:kjc@nxmu.edu.cn
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科技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