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科字
[2019]024号
各学院(部):
根据宁夏科技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宁科资配字[2019]20号)、“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专项)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宁科资配字[2019]15号)精神,太阳集团校本部今年共有14个项目立项,资助总经费187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5项,西部之光项目1项,一般项目9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现将校本部立项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务书及预算填报
申请人登录科技厅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计划任务书及预算,网址http://kjt.nx.gov.cn/。
二、项目管理
1.一般项目的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大项目最多不超过5年。
2.项目由多家单位合作实施、需外拨经费的,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
3.项目执行期间如有项目研究方案、执行时间等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理由,由学院、学校科技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方可变更。
4.项目总经费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可以聘请项目财务助理,财务助理的费用列支在项目劳务费中。
三、经费管理
1.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19]2号)及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宁医校发[2018]200号)执行,相关文件见附件2。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两部分:
⑴直接费用是指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含财务助理)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⑵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超过30%,500 -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20%,主要用于:
① 校公共管理和支撑费用(占间接经费的40%,由学校统一收取并管理);
②绩效支出及课题组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占间接经费的60%),由学院组织绩效考核后发放。
2.经费预算调整。项目执行期间如有项目预算调整,遵循“先调整,后执行”的原则,由个人提交申请、部门审核,科技处及财务处审核后方可调整,必要时报科技厅有关处室审核。
3.项目绩效考核。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项目绩效费用的分配,由各学院组织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项目绩效费用。
4.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太阳集团tyc33455官网《科研经费使用计划审批表》(附件3),该表中所有数据按照本次实际到账经费数额填报(参考附件1)。
四、项目验收
按照自治区有关办法,各类项目的验收均采取网上验收及专家会议验收联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50万元以内的项目结题时由个人在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学校通过科技厅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遴选专家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立项批文中的考核指标进行项目及财务验收;50万元以上项目处网上验收外,由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组织会议验收。
项目负责人于4月22日前登录科技厅网站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计划任务书,待科技处及科技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A4双面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纸质版计划任务书交学院科研办汇总后提交学校科技处。
请各部门务必于4月22日下午下班前汇总报送科研经费使用计划审批表2份,汇总表(附件4)1份递交科技处,汇总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电话:0951-6980057,6980063
电子信箱:kjc@nxmu.edu.cn
附件:
1.2019年立项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清单附件12019年立项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清单.xlsx
2.自治区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附件2自治区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rar
3.科研经费使用计划审批表(个人填写)附件3:个人填写经费预算审批表最新.xls
4.科研经费使用计划审批表 汇总表(部门填写)附件4:预算审批表汇总表(部门填报).xls
科技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