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方式
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分为在线填报与线下填报,在线填报登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http://202.201.156.54/login.jsp)完成数据上报,各责任部门登录系统账号及密码另行发送;线下填报通过数据采集模板(附件2)填报。
二、任务分工
详细内容见《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进程安排
数据统计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与填报(10月19日-11月5日)
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以下简称《填报指南》(附件3)并严格指标要求,完成相关数据的采集,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系统。
(二)数据汇总与校验(11月5日—11月15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汇总全校上报数据进行校验,初审时对存疑数据退回报送单位,各单位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按期再次提交数据。
(三)数据审核与提交(11月16日-11月20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审核通过全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数据,生成学校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初稿,经学校负责人审定后,向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交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高质量完成统计任务。各单位请于10月22日前将统计人员联络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zch@nxmu.edu.cn。
(二)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内涵。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指标解释,准确理解内涵、统计口径及表内、表间逻辑对应关系,确保数据科学、规范。
(三)加强沟通,协作配合。责任部门要与配合部门多沟通,配合部门需协助责任部门共同完成数据采集填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与一致性。
(四)依法统计,客观真实。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统计法规,确保数据源头真实、全面、准确。
五、填报说明
(一)基本统计指标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 9 月 1 日至本年的 8 月 31 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 9 月 30 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注意:本说明来源于《填报指南》具体时间请参考表上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二)在线填报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采集任务分解表》中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及上报;最终确定纸质版(填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交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312办公室。
(三)其他说明
在线填报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
联系人:罗玥 任海涛 朱春浩
联系电话: 6980055 13909595878 18792504507
邮箱:zch@nxmu.edu.cn
附件:
1.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模版
3.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指南
4.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统计人员信息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4年10月18日